中金所國債交割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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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模式交割 |
券款對付模式交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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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方 |
賣方 |
買方 |
賣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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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割前準備 |
1、交割月份前一月倒數(shù)第二個交易日之前,必須申報國債托管賬戶并獲得交易所審核通過 2、擬交割客戶,買方準備全額交割貨款,賣方準備擬交割債券 3、進入交割月,滾動交割買方有被強制配對交割的風險 4、交割模式分為一般模式和券款對付模式(券款對付模式是雙方均以中債登托管賬戶參與交割且不為同一賬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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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交易日(T) |
最后交易日15:15前,買方申報收券的托管賬戶,賣方申報擬交券的名稱、數(shù)量以及托管賬戶;賣方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申報賣方交割信息的,視為違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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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交割日(T+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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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模式交割的,賣方交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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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交割日(T+2) |
一般模式交割的,買方繳款日,釋放交割持倉保證金 |
一般模式交割的,賣方收款,釋放交割持倉保證金 |
券款對付模式交割的,買方付款、收券 |
券款對付模式交割的,賣方交券、收款 |
第三交割日(T+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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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模式交割的,買方收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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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放交割持倉保證金 |
釋放交割持倉保證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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